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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 继续深化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完善监管办法,规范医疗设备阳光采购和农村两网配送工作;规范诊疗服务和收费行为,扩大按病种付费范围;改革药品加成办法,切实降低群众医药费用;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和医德医风考评机制,加强医药领域诚信建设;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体系。
  3. 继续深化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明确监管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食品药品安全防控体系,完善药品安全监管制度;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开展药品虚假广告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和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4. 巩固公路“三乱”治理成果,规范公路执法行为。加强车辆违规超限超载问题源头治理,规范治理超限超载执法行为,坚决纠正违规执法及乱收费、乱罚款等突出问题;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积极推进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效率。
  5. 继续深化治理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中的不正之风。积极推进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在机构、职能、人员、财务等方面彻底分开;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坚决纠正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乱收费、乱摊派、垄断服务、强制收费以及参与造假、贿赂等违规违法行为。
  6. 继续深化治理“四项资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以规范基础管理、健全内控制度、注重预防为重点,建立健全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救灾资金长效监管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坚决纠正和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进一步落实纠风工作的责任主体,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明确各项纠风工作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分解落实纠风工作任务,建立健全纠风工作联系协调机制,定期通报情况、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问题。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职到位,积极发挥牵头主导作用,纠风工作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完成协办工作任务,做到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确保纠风工作各项任务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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