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档案局关于加强新时期高等学校档案工作的意见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档案局关于加强新时期高等学校档案工作的意见
(闽教综〔2009〕26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档案局,各高等学校:
  档案工作是高校的一项重要工作,是高校建设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新时期高等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推进现代大学管理制度建设,深化和加强高校档案工作改革与规范化管理,提高档案工作服务于高等教育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教育部和国家档案局于2008年以27号“令”的形式,联合签署发布了《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是新时期指导高校档案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法规性文献,现根据《办法》规定,结合我省高校档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高校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高校档案是国家重要的信息资源。高校档案真实记载了学校发展的历史过程,是办学历史和办学特色的积累和沉淀,是维护学校历史真实面貌的基本条件,其质量的高低和完整程度是衡量学校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二)加强高校档案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高校档案工作“以史鉴今,资教育人”的作用日益凸显,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不断加强和改进高校档案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一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新时期高校档案工作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二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改革创新、科学发展是高校的任务,同时也是高校档案工作的任务;三要充分认识到高校档案工作肩负着为高校发展和社会各方面服务的重任,承担着为高校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三大任务。

  (三)努力开创新时期高校档案工作新局面。各高校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认真研究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下高校档案工作的科学发展方向,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着力解决当前影响高校档案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加强档案基础建设,全面提升高校档案工作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开创我省高校档案工作管理、服务和建设的新局面。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