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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


  说明:
  1.《评价标准》共设9个一级评定指标,50个二级评定指标,另加4个奖励项,满分为300分(不包括奖励项得分)。
  2.每个二级指标的评定分数为0-6分:
  6分:该指标完成出色;
  5分:该指标已完成落实并符合要求,实施情况好;
  4分:该指标已完成落实并符合要求,实施情况较好;
  3分:该指标已经完成落实并符合要求,但实施效果一般;
  2分:该指标已经完成落实,但存在一定缺陷;
  1分:该指标已经部分完成落实;
  0分:该指标完成属空白或存在严重缺陷。
  3.对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考核,按下列标准执行:
  (1)未到达基本条件要求的单位,不能参加“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考评。
  (2)获得6分的二级指标个数少于16个(约占总指标数的30%),低于2分的指标个数超过10个(约占总指标数的15%),则取消申报。
  (3)在50个二级评定指标中,出现1个0分指标,则取消申报。
  (4)按得分的多少排序,名列前茅的确定为示范企业。

  附件2
  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请表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

申请单位

 

单位地址

 

单位性质

□国有 □集体 □民营(含私营)  □合资 □外资(含外资控股) □其他

员工总数

安全管理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手 机

 

电子信箱

 

本企业安全生产职能部门:

企业基本情况(可另附材料)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情况(可另附材料)

      

企业自评得分:

企业自评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意见:

      

推荐单位代表人(签名):          (推荐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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