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评审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2〕229号)有关规定,收取评审费每人280元、评审推荐费每人150元。评审费用在报送材料时一起交纳。
七、其他事宜、为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低碳城市的决定》,所有评审相关的表格、文件、资料等均不再提供纸质件,请从杭州建设网站的"网上办事平台"-- "表格下载"和"政策解答"等栏目下载(可从"杭州市建设工程专业高中级工程师资格网上申报"链接进入,2010年度表格有变动,请下载最新表格)。
1、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将及时通知申报人修改、补报,对超出补报时间仍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2、将组织同行专家对全体申报人员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考察申报人员的学识水平和专业经验。
3、评审结果将在杭州建设网站公示后,由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文公布。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按要求由我委职改办统一办理并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制证。
附件:附件1:各单位报送材料具体时间
附件2:具体申报材料和装订要求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O一O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1:
各单位报送材料具体时间
为做好申报评审材料的接收、审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评审工作任务按时完成,现将今年各单位报送材料的具体时间明确如下,请有关单位提前部署,提早安排,务必在以下时间内把评审材料送交市建委职改办:
1、7月19~20日:建委各直属单位;
2、7月21~23日:市直各有关单位;
3、7月26~30日:各县(市)、区;
4、8月9~13日:材料修订、补报时间。
附件2:
具体申报材料和装订要求
评审材料要做到正确、整齐,一次报齐,材料袋外面须贴上填写好的《评审材料清单》。所有表格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填写,自行更改表式的一律作退回处理。
1、第一册内容及装订顺序
(1)本册材料清单1份;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最高学历为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必须提供与评审材料中相对应的每份学历证书,专业证书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均不作为申报评审的学历依据。取得国外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才能按相应学历、学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