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的紧急通知
(宁环发〔2010〕43号)
各市、县(区)环境保护局,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环境监测中心站:
4月28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全国节能减排工作,专门下发了《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5月5日,国务院召开了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节能减排工作,温家宝总理作了重要讲话。随后自治区人民政府和环保部又相继召开了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王正伟主席和周生贤部长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这充分显示了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环保部对节能减排工作的高度重视。为认真贯彻四个会议和一个通知精神,确保实现“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现就进一步强化污染减排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污染减排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
“十一五”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切实把节能减排作为推动经济转型、促进结构调整和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多策并举,狠抓落实,大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全区通过实施节能减排10大铁律和10件环保实事,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大工程减排、管理减排和结构减排力度,污染减排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随着市场需求的较快增长,工业生产恢复性增长十分强劲,工业能源消费增幅扩大,资源型产品产量攀升,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增长,污染减排形势日趋严峻。同时我区火电厂脱硫项目、造纸企业碱回收项目等重点减排工程和地级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投运,对两项主要污染物减排贡献较大的落后产能也已基本淘汰,全区进一步减排的空间不断收窄。纳入减排计划的县区城市污水处理厂、造纸废水深度治理等重点减排工程建设进度缓慢,一些地区和单位出现畏难和松懈情绪,纳入2010年减排计划的重点减排项目对完成2010年乃至“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的支撑能力严重不足,稍有不慎,将难以完成减排目标任务,污染减排工作面临巨大的压力和困难。
各级环保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污染减排工作部署,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不讲条件,不讲代价,不留后路,不能退缩,下更大决心,花更大气力,采取更强有力、见效快的措施,打一场污染减排的攻坚战,确保实现“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