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电梯维保是否实行公开承诺制度;
3.是否将维保业务分包或者转包;
4.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维护保养;
5.日常维保记录是否完整;
6.维保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
7.维保单位、施救电话、投诉电话标注是否符合要求
8.对超期未检电梯是否报告业主单位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
9.用户投诉记录是否完整和及时处理;
10.电梯故障紧急召修是否及时、到位。
(四)电梯安全状况方面的情况,
1.电梯定检、维保和巡检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整改合格;
2.钢丝绳、制动器和其他转动部件是否完好;
3.限速器、缓冲器、夹绳器是否符合要求;
4.控制系统功能(特别是门机控制系统)是否正常,有无不明软故障;
5.主要受力构件是否完好;
6.电梯应急报警和紧急呼救装置是否有效应答和报警;
7.机械制动器制动能力是否符合要求;
8.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四、组织机构
市质监局成立电梯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韩 忠(市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慧东 郭传顺 陈家祥
各县、区局主管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刘忠辉
成 员:市局特种设备科全体
各县、区局特种设备地区监察员
特检中心电梯室检验员
五、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3月10日至3月31日)
组织召开全市电梯整治专项会议,安排布置本次电梯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步骤及目标任务;积极宣传电梯新检规;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4月1日至5月31日)
各电梯使用、维保单位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5月底前,各县、区局要将《电梯维修保养情况统计表》(附件)上报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同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会同专业维保队伍、在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并现场解答电梯投诉或咨询(结合省局黑质技监函发〔2010〕96号文件编制电梯整治宣传材料)。宣传资料由市局编制,全市统一时间进行,由县区选择物业、商场等地点,并组织宣传活动,市局派员参加,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