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电梯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通知

大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电梯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通知
(庆质技监局发〔2010〕47号)


各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局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中省直单位安全部门:

  为有效预防电梯事故的发生,控制电梯故障频发的势头,切实保障市民安全乘梯,进一步落实使用单位、电梯安装、维保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根据省质监局《关于集中时间深入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黑质技监特发〔2010〕10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电梯安全管理、运行现况,经局领导同意,特制定《电梯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现将其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工作。

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电梯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我市在用电梯数量急剧增加,目前全市在用电梯数量近3000台。为有效预防电梯事故的发生,控制电梯故障频发的势头,切实保障市民安全乘梯,进一步落实使用单位、电梯安装、维保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根据省质监局黑质技监特发〔2010〕103号文件《关于集中时间深入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电梯安全管理、运行现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推行新检规,切实提高电梯的定期检验率和检验质量,确保电梯安全运行;督促《电梯使用管理与维修保养规则》的深入贯彻实施,提升电梯维保质量;推动老龄电梯或多故障电梯、高耗能电梯的更新改造,保障市民安全出行;加强电梯使用单位的管理,督促使用单位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不断强化市民乘梯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整治对象

  一是所有的在用电梯,重点是:居民小区、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医疗单位、体育场馆、宾馆酒店、休闲娱乐、公园景区、商场市场、车站码头等人员集中场所的电梯,特别是居民小区内使用年限达5年以上的乘客电梯;

  二是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保单位,重点是维保单位,特别是以分公司、办事处等形式异地从事维护保养工作的维保单位。

  三、整治内容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