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0年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
(宁环办发〔2010〕103号)
各市、县(区)环境保护局:
为全面推进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根据环保部规划财务司工作安排部署,现将申报2010年度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和具体内容
包括申报事项通知、《建设方案技术指南》、2010年县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需求申报表及申报汇总表、预算目标管理责任书和资金承诺函格式见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mep.gov.cn),或从电子邮箱:touzichu_2004@yahoo.com.cn(密码:66666666)中下载。
二、申报程序
按照《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建设方案技术指南》要求,各市、县(区)环境保护局编制申报方案,并对上报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由我厅统一汇总编制我区项目建设方案等项目申报材料上报环保部。
三、申报要求
2010年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要围绕今年污染减排重点工作,以《国家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一五”规划》为基本依据,超出申报要求的项目视同无效;必须如实申报项目单位现状情况和建设运行条件,凡已达到建设标准的不得重复申报;要突出重点,优先支持重点流域区域,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要确保尽快形成实效,配套建设条件不具备的或建成后难以有效运行的不得申报。
四、申报时间
请于2010年5月20日(星期四)12时前派专人将项目申报材料(文件、建设方案、资金承诺函、责任书(一式三份盖章)和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我厅,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厅规划财务处 聂会军 吴树平
联系电话:(0951)5160979 5160977
附件:1.2010年县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方案技术指南(略)
2.2010年县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需求申报表及申报汇总表(略)
3.预算目标管理责任书(略)
4.资金承诺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