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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0年苏州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0年苏州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府办〔2010〕18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2010年苏州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2010年苏州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

  为巩固我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0〕1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3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以改善民生,开创“三区三城”建设新局面为主要任务,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食品安全整顿,系统、有序地解决当前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争取率先成为国内保障体系健全、安全控制水平领先、事故发生率最低的食品安全城市之一, 全面完成国务院和省政府食品安全两年集中整顿任务。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加强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苏州质监局总负责)。
  继续巩固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成果。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准入,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监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依法落实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严格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研制管理,查处和打击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结合我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确定监测的范围和品种,开展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专项抽检和监测,打击在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中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整治超过标准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不断完善长效监管体系。
  主要责任部门:苏州质监局、市卫生局、市农委、苏州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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