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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进一步扩大民间健康投资创业再创民营经济发展新优势调研工作的通知


  (八)深入调研轨道交通余慈线项目的总体概况和资金需求,学习借鉴其他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吸引民资的先进经验,研究提出轨道交通余慈线资金筹措的总体思路和吸引民资的新模式,并提出相关的配套政策意见。(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参与单位:市轨道交通指挥部、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国土资源局、余姚市、慈溪市、宁波杭州湾新区)

  (九)深入了解金融服务业支持民间健康投资创业的现状,认真剖析存在的障碍和困难,研究提出优化金融服务,积极支持民间健康投资创业的对策举措。(牵头单位:市金融办;参与单位:人行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局、市证监局、市保监局、余姚市、鄞州区)

  (十)深入调研宁波民营企业营销体系发展现状,研究与“总部在宁波、网络体系中远端在国内外重点城市”的一体化经济体系相适应的营销体系建设,提出发展营销总部、推动中低端环节“走出去”、建设内外对接营销体系的有关对策举措。(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参与单位:市委政策研室、市社科院、市发展研究中心、市经委、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发规院、市贸易局、市工商联、北仑区、宁波保税区)

  (十一)分析研究我市新兴产业发展现状,深入研究国内外培育新兴产业(基地)发展的成功经验和政策,进一步明确新材料、新能源、新装备、电子信息与服务等我市新兴产业发展的选择方向和投资导向,积极完善我市新兴产业发展布局和要素保障,探索自主培育与积极引进相结合的促进投资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引导民间投资进入新兴产业的鼓励政策。(牵头单位:市经委;参与单位:市委政研室、市发展研究中心、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信产局、慈溪市、余姚市、鄞州区、宁海县、江北区、象山县、宁波杭州湾新区)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化改革,创新求实,把做好进一步扩大民间健康投资创业调研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各调研组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的主要领导要定期研讨,充分交换意见,及时协调解决课题调研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调研课题按预定时间节点扎实有序推进。

  (二)注重试点先行。各调研组要注重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通过深入基层调研而研究提出的有关政策建议,可先期在该领域基础条件好、典型性强、群众意愿足的有关合作县(市)区和开发区开展调研成果的政策试点,充分吸收和改进在试点过程中暴露和发现的有关问题,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策举措。待政策系统完善成熟后,在全市范围内稳步推开,有效促进民间健康投资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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