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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岗市2010年造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1.重点工程鹤伊公路绿色通道绿化5000株。
  2.小鹤立河西岸绿化10000株。
  3.五号水库义务植树基地栽植20000株。
  4.煤矿周边绿化6000株;(5)庭院绿化4000株。
  (十二)市林业局造林绿化113700亩,其中:封山育林85200亩;荒山荒地和三北防护林工程造林28500亩。义务植树45500株,其中:
  1.麓林山公园绿化,面积1200亩,植树32000株。
  2.林场场区绿化13500株。
  (十三)市农委造林绿化2000亩,全部为三北防护林工程造林。义务植树2000株。
  (十四)市水务局造林绿化2500亩,全部为三北防护林工程造林。河渠绿化1000株。
  (十五)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国、省、县、乡(镇)道路绿化工作。面积3100亩。重点工程为鹤伊公路绿色通道绿化4500株。
  (十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实施城区专业绿化。植树40000株。
  (十七)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地方煤矿植树绿化任务。植树10600株。
  (十八)市沉治办负责组织落实沉陷迁出区植树绿化工作。绿化面积33亩,地点为兴安矿南斜10000株,树种为落叶松。
  (十九)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落实所属院校校园植树绿化工作。植树2000株。
  (二十)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建设城市森林2处,分别为:
  1.岭北矿北露天坑绿化25亩,植树2820株,乔灌结合。
  2.北出口(北山)70.6亩,植树7180株,树种为红松、银中杨。
  (二十一)市住房保障局负责组织落实城区住宅小区植树绿化工作。
  (二十二)鹤岗日报社、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全市造林绿化宣传工作。
  四、质量技术标准
  (一)苗木标准
  1.工程造林(荒山荒地和三北防护林造林)。落叶松苗高35厘米、地径0.4厘米以上;云杉苗高15厘米、地径0.35厘米以上;杨树2根1干或2根2干以上。针叶造林密度为每亩220株,阔叶造林密度为每亩150株。
  2.村屯绿化。绿化高标准村屯要求,护村林4行,通村公路单侧4行,巷道2行。树种乔灌结合,乔木以杨、柳为主,树高3.2米,胸径4厘米以上;灌木为花灌木。3.鹤伊公路及支线绿色通道绿化。树种必须为银中杨,树高3.2米,胸径4-6厘米。公路单侧达到10行(占用基本农田的单侧达到3行),株行距为2米×4米。
  4.城市森林。以乡土树种白桦、椴树、樟子松、红松为主,阔叶树高5米以上,针叶树高3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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