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岗市2010年造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政发〔2010〕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驻鹤各单位:
现将《鹤岗市2010年造林绿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八日
鹤岗市2010年造林绿化实施方案
2010年是全省造林绿化“大干三年、绿化龙江大地”的决战决胜年,是我市建设“宜业、宜居、宜游滨水森林城市”的大建设年,为保证全市造林绿化任务全面完成,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大干三年,绿化龙江大地”战略部署,以全市新一轮城市大建设为契机,以创建宜业、宜居、宜游滨水森林城市为目标,采取超常规措施,全党动员,全民绿化,大干实干争上游,确保城乡(镇)、村屯、道路、荒山造林绿化一次成型,开创我市造林绿化工作新局面。
二、总体目标
根据省造林绿化规划,201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7%。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80%;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93%,绿地率达到40.9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75平方米,城市庭院和街道绿化率达到95.4%;完成通村公路建设的村屯,按省村屯绿化标准实现达标,每个县(区)绿化10个高标准村屯;国省县道全部绿化达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完善和提高全市生态建设水平,建成以居民小区、城市绿地等城区绿化为点,以公路、河渠等绿色通道及农田防护林为线,以村屯四旁、单位、庭院绿化为圈,以荒山荒地造林、城市周边荒山造林为面的“点线圈面”相结合的综合绿化体系框架,绿化做到“足满严”,形成我市生态建设均衡发展的建设布局。
三、任务分解
2010年,全市造林绿化总任务252400亩。其中:封山育林168200亩;荒山荒地和三北防护林工程造林65000亩;村屯绿化16100亩,绿化30个高标准村屯;国、省、县、乡(镇)道路绿化3100亩。义务植树150万株。建设义务植树基地52个,具体任务分解如下:
(一)绥滨县造林绿化118400亩。其中:封山育林83000亩;三北防护林工程造林30000亩;村屯绿化5400亩,绿化10个高标准村屯。义务植树20万株,建设义务植树基地1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