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融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推进宁波金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甬政发〔2010〕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关于加快融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推进宁波金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第8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抓紧落实。
二○一○年六月三日
关于加快融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推进宁波金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对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充分发挥金融工具的作用,有助于支撑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和加快推进金融业等现代高端服务业发展。同时,也是调整产业结构、促进转型升级、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手段。因此,当前进一步加快参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推动我市金融产业的快速发展,在产业升级、发展方式转变的大背景下显得尤为必要,意义更为重大。
今后一个时期,立足我市经济发展现状和特色,宁波的金融功能定位应体现在六方面:一是定位于承接上海金融资源对外辐射,发展成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主要组成部分;二是定位于宁波发展长三角南翼经济中心,金融业必须发挥应有的服务功能和支撑作用;三是定位于宁波乃至长三角地区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发挥金融作为现代服务业高端产业的引领作用,拉长金融产业链;四是定位于服务航运物流经济的壮大,加大航运金融发展,促进航运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快区域航运中心建设;五是定位于服务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发挥金融工具作用,夯实宁波经济的基础;六是定位于服务宁波外向型经济及离岸金融业务,支持宁波外贸大市的发展,进一步推进对外开放。
根据上述功能定位,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宁波金融业的总体思路为:坚持“开放、合作、集聚、创新”的发展思路,紧紧围绕参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主题,积极争取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的支持和服务,主动承接上海辐射,积极营造金融发展良好环境,努力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高效开放、运行稳健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实现金融机构的多元化、金融产品的多样化、金融市场的多层次化,初步建成区域金融服务中心,使金融业成为宁波的重要支柱产业,成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主要的组成部分。
按照上述思路,宁波要积极争取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支持,努力推进金融机构体系和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大力支持金融产品创新和业务发展,切实维护金融安全稳定,保持宁波优质的金融生态。同时,加强政府服务,营造优质发展环境。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建成与宁波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区域金融服务中心,成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主要组成部分。为实现上述目标,当前发展宁波金融业的主要措施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