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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通知


  2.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5.85万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7%。其中,盐田面积0.16万公顷、特殊用地5.69万公顷,分别占其他建设用地面积的2.7%和97.3%。盐田分布在本省南部的运城市,特殊用地各市均有分布。

  3.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5.79万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6.9%。其中,铁路用地1.45万公顷、公路用地4.32万公顷、民用机场0.11万公顷,占交通运输用地面积的25%、73%和2%。全省已基本实现了村村通油路。

  4.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3.31万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3.9%。其中,水库水面2.86万公顷、水工建筑用地0.45万公顷,分别占水利设施用地面积的86.2%和13.8%。

  (三) 其他用地

  其他用地现状面积为468.48万公顷, 占土地总面积的29.9%。

  1.荒草地。面积为271.32万公顷,占其他用地面积的57.9%。

  2.公益性水域。面积为27.43万公顷,占其他用地面积的5.9%。

  3.其他自然保留地。面积为169.73万公顷,占其他用地面积的36.2%。

  从全省其他用地的实际情况看,通过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开发和改造,大部分荒草地和一些其他自然保留地可因地制宜地用于发展农林牧各业生产。

  三、上轮规划实施成效回顾

  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实施以来,对促进全省土地资源持续利用以及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取得了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其主要成效表现为:

  --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进一步加强,确保了全省种植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用地。在全省规划实施中,通过划定基本农田、签订保护责任书、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以及落实耕地“占一补一”政策等措施,使得全省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得以加强,促进了土地的合理利用,确保了全省粮食及其他种植业的生产用地需要,为全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土地开发整理效益显著,促进了全省耕地占补平衡。规划实施以来,全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并实施了有关专项规划,不断加大土地开发整理的力度,特别是在2000~2005年,全省用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投资就达20.36亿元,共增加农用地约6.23万公顷,其中2003~2005年新增耕地约2.22万公顷。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积极开展,有力地促进和确保了全省的耕地占补平衡。

  --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建设用地保障。该规划的实施,为全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用地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并合理安排了全省的城镇、开发区及其他工程建设用地。通过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和城镇化的发展,也带动和促进了区域及地方经济的全面发展。

  --促进了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和利用效益的提高。通过规划用地指标的控制和限制,实行“没有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用地不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用地不批,以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不批”的“三不批”制度,有效地控制了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促进了建设用地内部的挖潜和存量土地的盘活,使土地利用方式由传统的粗放利用逐步转向为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使用者更加注重土地的使用效率,大大提高了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和利用效益。

  --有效地实行了土地用途管制。《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通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用途分区及其管制措施,对规范和指导全社会的土地利用活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有效地控制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和建设用地总规模,保护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促进了全省土地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

  --土地生态建设力度加大,生态状况总体改善。规划实施以来,按规划和国家要求,全省大力开展荒山荒地造林并实施了陡坡耕地退耕还林的生态建设工程,提高了林草植被覆盖度;通过植树造林、修建梯田、种草、封山育林等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达299.3万公顷,截至2005年底,全省水土流失治理面积累计已达518.45万公顷,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48%,有效地促进了全省土地生态状况的改善。

  --规划的法律地位和公众参与意识明显提高。各级人民政府都普遍认识到规划是具有法定效力的文件,用地都需符合规划,违反规划即为违法,从而使规划在社会生活中的认知度进一步加强;在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在规划依法批准后,各级人民政府都及时地进行了公告,并采取电视、报纸、文件、告示、板报、专题片和召开群众会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规划及其重要性,取得良好的效果,使规划的法律地位和公众参与意识明显增强,全民规划用地的意识显著提高,规划的权威性也得以加强和提高。

  四、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耕地减少数量较大,人地矛盾较为突出

  在人口继续增加的情况下,耕地大量减少的趋势没有得到有效控制,耕地总量和人均耕地不断下降。1997~2005年,全省人口年均增加27.36万人,而全省耕地年均净减少面积多达5.63万公顷,全省人均耕地由1996年的0.15公顷减少为0.12公顷,使全省人口与耕地的矛盾显得更加突出。

  (二) 利用结构不够合理,土地生态比较脆弱

  全省土地垦殖率相对较高,而林(果)牧业用地比重偏小,土地利用结构不够合理。这不符合本省山多川少、适宜于发展林(果)业的土地多的特点,使得全省的土地综合生产潜力和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因本省林(果)业用地比重偏小,且林地中有林地比例小,林草植被覆盖率较低,土地沙化、荒漠化趋势严重,加之全省黄土覆盖广泛,山地丘陵面积大,地表破碎、沟壑多,水土流失较为严重,严重影响了全省的土地生态环境。

  (三) 土地利用较为粗放,集约利用程度不高

  全省现有其他用地约占土地总面积的30%,其中荒草地约占58%;同时,在已利用的土地中,仍然存在土地利用方式粗放、节约集约程度不高的问题。其主要表现为:一是在农用地及其利用方面,中低产田占到耕地面积的2/3以上,中低产果园占到园地面积的一半以上,有林地仅为林地面积的45.5%,加上土地撂荒现象仍比较严重,直接影响了农用地的产出率和利用效益。二是建设用地仍以外延扩展为主,其内部仍存在一定数量的空闲、闲置土地以及低效利用等存量建设用地,也直接影响到了建设用地的土地利用率、产出率及利用效益。

  (四) 工业生产过程破坏和污染土地较为严重

  本省矿产资源丰富尤以煤炭为多,其矿产分布占到全省土地总面积的60%以上;以煤炭开采为主的采掘业对土地形成的破坏主要为塌陷、压占和挖损等形式。“九五”及“十五”以来,全省的煤炭生产直线上升,随着以煤炭为主的资源型产业的快速发展,矿产资源的大量开采严重破坏了土地资源、水资源和植被资源。此外,一些工矿企业生产过程中“三废”物的不达标排放,也加剧了对土地、大气、河流和土壤的污染,加大了全省土地复垦整治的任务。

  五、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本世纪头二十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建设与保护对土地利用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 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机遇

  当前,山西经济社会发展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一是国际国内产业特别是装备制造业、原材料工业和服务业向我国中西部地区的大转移,将为山西省实施对外开放、进一步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开辟广阔的空间;二是国家实施以煤炭为基础、以电力为中心的能源安全战略,为山西省加快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三是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以及加快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为山西省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契机;四是全国消费结构升级、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对山西省新兴产业产生巨大的需求拉动;五是山西被国家列为“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省份,有利于加快本省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老工矿城市改造及生态建设的步伐;六是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建设和谐社会,将为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针对资源环境约束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山西省提出了要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建设与保护,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切实抓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进太原经济圈和省内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加快产业升级和城市群建设,带动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改变对传统工业化模式的依赖,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努力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确保全省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的实现。

  (二) 土地利用管理面临的挑战

  本规划期,我国正处于小康社会的建设期、经济结构的调整期、经济体制的完善期、中部崛起和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关键期以及加入WTO的适应期,这在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将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使得资源环境约束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更加凸显,给土地利用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

  一是切实加强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的要求。随着人口规模的增加和食物消费结构的变化,社会对粮食生产总量的需求将增大,粮食生产对耕地的需求进一步加大。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和基本农田,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粮食安全,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社会的长期稳定。但由于本省优质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生态环境脆弱,又制约了耕地生产能力的提高,耕地保护面临的压力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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