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通知
(晋政发〔2010〕1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规划》是我省指导土地利用和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用地的重要依据。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关系我省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各地、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相关规划必须符合《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安排。要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制订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预审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农用地转用和建设项目用地、审核城乡和村镇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编制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土地执法检查等,都必须严格依据《规划》。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组织力量,抓紧完成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并按照法定程序报批后实施。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约束性指标层层分解落实,不得突破。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实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严格落实保护耕地目标责任制,实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山 西 省 人 民 政 府
二○一○年五月八日
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引言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促进全省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以及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按照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有关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部署,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全国纲要》)控制与指导下,依据山西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建设全国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发展定位以及本省的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状况,特制定《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的规划期为2006~2020年,以2005年为规划基期年,以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并以2010年为规划阶段性目标年。本《规划》以《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为基本依据,以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为根本,以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为主线,围绕土地集约利用、区域协调和土地空间管制等内容,阐明规划期内山西省的土地利用战略、目标、任务和土地用途管制政策,对《全国纲要》下达的各项土地利用调控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并制订规划实施的相关措施。
凡在本省行政区范围内从事土地开发、利用、保护、整治、复垦等各业生产和各项建设活动的单位(部门)、集体和个人,均须遵守和符合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一、省域自然、经济社会概况
山西省地处我国大陆中部,位于黄河中游、黄土高原东部、华北平原西侧,省域平面轮廓似由东北斜向西南的平行四边形,土地总面积为15.67万平方公里(即1567.11万公顷)。
(一) 自然条件状况
--地形。从总体上看,山西是一个被黄土覆盖的山地型高原,境内有山地、丘陵、盆地、台地等多种地貌类型。山地丘陵区面积约占土地总面积的80.3%,大部分地区在海拔1000 米以上,地表破碎、地形复杂、起伏悬殊。东部以太行山为主脉形成块状山地,西部是以吕梁山为主的黄土高原,中部分布着一系列断陷盆地。
--气候。本省地处中纬度大陆性季风区,大陆性季风气候明显,但由于南北地跨温带和暖温带两个气候带,加之地形多变、高差悬殊,因而既有纬度地带性气候又有明显的垂直地带性气候。气候总特点是:冬季寒冷干燥,夏季降水集中,春秋季较为短促,时空温差悬殊。
--河流。本省共有大小河流1000余条,分属黄河、海河两大水系,其主要特点是河流众多,但以季节性河流为主。其中:黄河沿山西境界流程为965公里,境内的流域面积达9.71万平方公里,约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62%。
--资源。本省以煤、铝为主体的矿产资源丰富,而水资源则较贫乏。截至2005年底,全省有探明储量的矿产62种,其中煤、铝土矿、耐火粘土、铁矾土、镓的储量居全国首位。全省多年平均降水量为534毫米,比全国平均降水量(628毫米)少16.6%,较华北地区平均降水量(547毫米)少2.2%。全省耕地资源地域性差异大,受地形、地质、气候等条件限制,省内大部分耕地的土、水、热资源条件配合不够协调。
--生态环境。本省生态类型多样,森林、湿地、草原等生态系统均有分布,但生态脆弱区域面积广大,脆弱成因复杂。本省地处黄土高原地区,境内丘陵山区面积大,黄土分布广泛,黄土沟壑分布多,植被覆盖差,水土流失面积达10.8万平方公里,约占土地总面积的69%;生态极敏感和高度敏感区面积有7.73万平方公里,约占土地总面积的49%。
(二) 经济社会状况
--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产业结构得到显著调整,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2005年,全省总人口达3355.2万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GDP)4179.5亿元,人均GDP达到12495元,一、二、三产业比重为6.3∶56.3∶37.4,全省财政总收入达758亿元,外贸进出口总额达55.5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达到10.6亿美元;全省粮食总产量达97.8亿公斤,人均占有粮食291.5公斤;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913.9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2890.7元。
“十五”期间,全省财政总收入五年翻了近两番;经济总量(GDP)快速增长(年均递增达13%),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经济结构调整取得积极成效,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工业内部结构明显优化,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有所增强,特色农业产值比重、农产品加工转化率明显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
--资源环境与发展矛盾突出。由于产业结构层次仍然偏低,经济增长方式粗放落后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好转,资源破坏和浪费问题还比较突出,环境污染形势仍十分严峻。长期以来,资源消耗型的传统经济增长模式占据主导地位,导致土地资源过度消耗、环境质量下降、资源支撑能力减弱、土地利用总体效益不高;由于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建设用地需求量大,土地供需矛盾突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压力不断加大。全省大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状况较差,一些工矿城市大气污染在全国榜上有名,主要河流水体污染也十分严重,致使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的矛盾日趋尖锐。
二、土地利用基本情况
2005年,全省土地利用的现状为:
(一) 农用地
农用地现状面积为1014.58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4.7%。
1.耕地。面积为408.16万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40.2%。耕地大约有3/4的面积分布在山区和丘陵区;耕地中,水浇地为86.8万公顷,约占耕地面积的21.3%,主要分布在省内的运城、临汾、晋中、忻定、上党、雁同等几大盆地区。
2.园地。面积为 29.48万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9%。其中,果园27.99万公顷,约占园地面积的95%,主要分布在本省的中南部地区。
3.林地。面积为439.17万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43.3%。其中,有林地200.87万公顷、灌木林地111.76万公顷、未成林造林地94.43万公顷,分别占林地面积的45.5%、25.5%和21.5%。全省的天然林地主要集中分布在管涔山、关帝山、太岳山、中条山、五台山、吕梁山、太行山、黑茶山等八大林区。
4.牧草地。面积为65.81万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6.5%。其中,天然草地58.29万公顷、人工草地7.06万公顷,分别占牧草地面积的88.6%和10.7%。牧草地主要分布在东西两侧的中高山、低山、丘陵及河流两岸。
5.其他农用地。面积为71.97万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7.1%。主要包括田坎、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用地、坑塘水面等用地。
(二) 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现状面积为84.05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4%。
1.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69.1万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82.2%。其中,城镇用地10.87万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48.92万公顷、独立工矿用地9.3万公顷,依次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15.7%、70.8%和13.5%。在城镇用地中,城市用地为5.2万公顷、建制镇用地为5.67万公顷;全省城镇人均用地76.9平方米(全省城镇人口为1412.81万人)。
全省城镇用地和工矿用地合计为20.17万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142.8平方米(按城镇人口计)。从分市的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情况看: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为太原市、晋城市和大同市,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且小于150平方米的为吕梁市、阳泉市、长治市和临汾市,高于150平方米的为运城市、忻州市、晋中市和朔州市;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最少和最多的分别为太原市(100平方米)和朔州市(268.4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