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责任落实。对一类、二类、三类企业要做到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和监管人员“三落实”。要在重点行业(领域)推行“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在煤矿推行“五人小组”安全包片监管,在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等高危行业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三落实”。
4.目标要求。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淘汰不符合国家及省产业政策的落后企业,淘汰国家和省明令禁止的生产装置;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和各行业、各领域的整体安全水平,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重大事故,坚决杜绝特大事故,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省人民政府成立全省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以下简称省专项整治领导组)。省专项整治领导组负责组织制订全省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对全省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陈川平 副省长
副组长:王 成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根虎 省安监局局长
李富林 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杜建荣 山西煤监局局长
王守祯 省煤炭厅厅长
成 员:李东福 省教育厅厅长
李建功 省国土厅厅长
王国正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潘军峰 省水利厅厅长
段建国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耿怀英 省林业厅厅长
张崇慧 省国资委主任
王虎胜 省工商局局长
籍振芳 省旅游局局长
王正喜 省质监局局长
刘银才 省国防科工办主任
郝孝义 省民航机场管理局局长
杨绍清 太原铁路局局长
杜顺义 省气象局局长
苏亚君 省体育局局长
边智慧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局长
陈子浩 省公安厅消防管理局局长
李澍田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