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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副组长:王 成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根虎 省安监局局长

  李富林 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杜建荣 山西煤监局局长

  王守祯 省煤炭厅厅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安委办,负责全省“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各市人民政府和省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进展情况,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全省“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办公室主任:张根虎(兼)

  办公室副主任:刘晋英 省安监局副局长

  王玉成 省安监局纪检组长

  唐 晋 省安监局副局长

  刘德政 省安监局总工程师

  霍红义 省安监局副局长

  廉兴有 省公安厅副厅长

  徐占成 山西煤监局副局长

  武建森 省煤炭厅副厅长

  马保光 省国土资源厅执法局局长

  四、主要内容

  (一)突出预防为主,深化专项整治,着力做好事故防范

  1.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事故防范制度和措施。落实省人民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并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制定新制度,切实规范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安全许可制度,把企业立项审批作为安全准入的前提条件,把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作为安全许可的重要环节,严把安全准入关。加快出台实施《山西省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组织起草《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行政问责办法》、《山西省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办法》、《山西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政府规章。制定高危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建立安保互动机制。建立职业危害治理工作制度,加大职业危害治理,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和条件。

  2.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2009年以煤矿、非煤矿山、化工等17个行业(领域)为重点,覆盖全省各行业、各领域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通过反复抓、抓反复,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要逐级组织对2009年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无证非法生产经营的“一类企业”未关闭取缔到位的,当地政府要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关闭到位;对停产整顿的“二类企业”要督促企业加快整改进度,整改到位后,由分管副市长和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市长签字后恢复生产;对正常生产的“三类企业”要加强日常监管,推动企业持续改进安全生产条件。同时,对2009年未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点行业,要按照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要严格落实责任,各类企业要全部实行监管部门、分管领导、监管人员“三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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