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顺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顺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

  5、严格减免审批。我市非税收入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实行收入分级管理。除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物价管理部门另有规定外,省以下政府和部门无减免审批权。减免收入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擅自缓征、减征和免征。

  6、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在完善日常检查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非税收入年度稽查工作,结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票据的年度稽查,将非税收入纳入其监督、检查范围。

  五、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步骤和措施
  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为了保证改革有序推进,从 2009年 12月1 日起,选择部分市直部门单位进行试点,并结合我市普定县非税改革经验指导部分县区启动试点工作,从2010 年1 月到 2011年,市本级分期分批逐步把所有市直部门纳入改革范围,各县、区的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也要按照时间的要求实现全面推开。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组织筹备阶段(2010年4月下旬完成)
  1、成立安顺市非税收入管理改革领导小组,下设非税收入管理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我市非税改革方案,并报政府批准。
  2、根据政府批准方案选定试点市直单位及试点县,试点市直单位选定比照省财政厅选定省直单位执行,初步拟定安顺市财政局、安顺市林业局、安顺市环保局、安顺学院、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安顺市卫生局、安顺市疾病控制中心、安顺市中心血站、安顺市卫生监督所、安顺市残联、安顺市计生局、安顺市水利局、安顺市民宗局、安顺市旅游局、安顺市民政局、安顺市档案局,试点县初步拟定为安顺市平坝县、普定县、镇宁县、开发区。
  3、非税收入管理改革领导小组于2010年5月初组织招集市直各部门及试点县召开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动员大会。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 2009年12月下旬至2010年6月30日)
  1、全面清理非税收入项目,按照省建立项目库的有关要求,全面清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项目,对照省里每年定期在省财政厅外网向社会公布“贵州省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项目”的目录基础上认真清理核实我市非税收入项目并上报省厅确认。
  2、摸底核实各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经营收益活动。全面清理各行政事业单位利用房产、设备、设施等国有资产进行的经营活动,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范畴的项目、标准和依据等进行一次全面核实和认定。对经营所取得的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的,必须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