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顺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府办发〔2010〕31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安顺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二日
安顺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切实搞好安顺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内容
1、开展安顺市“十二五”规划前期重点课题研究,起草重点课题研究报告(详见附件1);
2、根据我市发展状况、前期重点课题研究成果和国家、省“十二五”发展方针政策,拟定《安顺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
3、根据《中共安顺市委关于编制安顺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建议》,编制《安顺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及《安顺市“十二五”行业发展规划》(详见附件2)。
二、“十二五”规划体系及编制工作分工
安顺市“十二五”规划体系包括《安顺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安顺市“十二五”行业发展规划》。
《安顺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由市“十二五”规划办负责编制。
《安顺市十二五”行业发展规划》由相关部门负责编制。
三、“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
1、《安顺市“十二五”规划前期重点课题研究》报告由承担研究的单位组织评审,在完成评审后,于2010年6月30日前报市“十二五”规划办。
2、《安顺市“十二五”行业发展规划》由承担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开展编制工作。在市人大二届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安顺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后,根据会议所提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市“十二五”行业规划,并报送市政府审议通过,由市“十二五”规划办汇编成册。
3、《安顺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由市“十二五”规划办按规划编制程序组织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