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明晰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思路。坚持安全发展,构建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以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为主线,加强指导、分步推进,严格监管,督促煤矿企业达到“系统可靠、装备先进、管理到位、素质提高”的总体要求。通过加强安全基础管理,使煤矿的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从业人员素质明显提高,生产安全事故明显下降。认真开展煤矿水害防治、顶板管理、防灭火、煤尘防治、机电运输安全管理、井下火工品管理等专项整治。
充分发挥大矿资金、技术力量,以兼并重组、委托管理、帮扶等多种形式帮小矿,建立辖区示范矿,带动全市煤矿安全基础管理上台阶。
四、突出抓好煤矿瓦斯治理和水害防治工作
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煤矿瓦斯治理方针,着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隐患排除、综合利用”的瓦斯治理与利用工作体系。要优化生产布局,合理组织生产,加大安全投入,建立系统合理、设施完好、放量充足、风流稳定的通风系统,强化多措并举、应抽尽抽、抽采平衡的技术措施;加快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运转和维护的规定,建立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的监控系统;对煤矿企业实行分类指导、管理,构建责任明确、制度完善、执行有力、监督严格的管理机制。凡不能采取有效治理措施,达不到《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的,一律不得施工、生产,必须限期整改
要建立、落实以煤矿法人为矿井水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矿井水害防治责任制,要切实加强对水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认真编制矿区水害防治规划、年度水害防治计划和水害应急预案,定期收集、调查核对本矿及相邻煤矿的废弃老窑情况,编制《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矿井充水性图》等基础图纸,建立健全矿区地下水动态观测网,为水害防治工作提供详实、可靠的技术依据。建立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对矿井生产区域的地质构造情况、水害类型等进行预测预报,提出预防处理水害的措施。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每月应定期开展水害隐患排查,其它矿井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水害隐患的排查。加强断层水、底板承压水、溶洞水的超前治理,严格控制水体下采煤,建立完善的井下排水系统,做好老空(窑)水的探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