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顺集中开展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府办发〔2010〕42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安顺市集中开展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
安顺市集中开展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
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大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打非工作力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
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府发[2010]5号)的统一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认识严厉打击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行业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源头管理、集中整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案件,坚决遏制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平安安顺、和谐安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打掉一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窝点,查处一批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案件,没收一批非法违法违规产品和非法所得,整改消除一批安全生产隐患,惩处一批违法违规人员,推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的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和长期稳定的联合执法机制,有效遏制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事故。
二、工作重点
烟花爆竹行业:
(一)非法生产窝点;
(二)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三)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生产、经营含氯酸钾等违禁药物的烟花爆竹的行为;
(五)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的行为;
(六)经营企业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或销售不合格产品、非法产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