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顺市政府办关于开展打击煤矿非法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组 长:程明芳(市工信委主任)

  副组长:齐维林(市安监局副局长)
      李建国(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 猛(市工信委副主任)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工信委,由王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打击煤矿企业非法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专项行动具体事务,下设三个督查小组。

  第一督查小组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成员单位:市安监局、市发改委、市气象局各一名同志
  负责督查县区:普定县、紫云自治县

  第二督查小组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
  成员单位: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供电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各一名同志
  负责督查县区:西秀区、平坝县

  第三督查小组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成员单位:市工信委、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各一名同志
  负责督查县区:镇宁自治县、关岭自治县

  四、打击重点
  (一)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二)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组织生产、建设的;
  (三)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建设的;
  (四)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五)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
  (六)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照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
  (七)借整合技改之名违法组织生产的;
  (八)保留一套独立生产系统矿井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整合技改系统与保留系统发生直接关联未停产的或在保留系统区域外组织生产的;
  (九)其它非法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

  五、工作步骤
  全市打击煤矿企业非法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5月30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工作实际,制定针对打击或整顿煤矿企业非法违法违规生产行动具体方案,明确工作内容、要求和责任;调整工作安排,开展思想发动,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为专项行动的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