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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物价局关于普瑞温泉酒店用水、电、气价格问题的函复

长沙市物价局关于普瑞温泉酒店用水、电、气价格问题的函复


望城县物价局:

  你局望物字[2010]2号《关于普瑞温泉酒店用水、电、气价格问题的请示》收悉。根据省物价局湘价综[2003]72号《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旅游宾馆饭店用水、用电、用气价格问题的通知》和湘价综[2003]92号《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旅游宾馆饭店用水、用电、用气价格问题的补充通知》精神,鉴于你县境内的普瑞温泉酒店是2004年12月由国家旅游局评定并授牌的五星级酒店,同意普瑞温泉酒店用水、电、气价格按省物价局湘价综[2003]72号和湘价综[2003]9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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