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物价局关于湖南黑金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水工程费用的通知
湖南黑金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请求对湖南黑金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水工程费用进行审核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市人民政府长政发〔2007〕23号和市物价局、市房屋产权局、市城管局、市公用局、湖南省电力公司长沙电业局《关于对建设项目中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后续配套工程费用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通知》(长价房〔2007〕121号)文件规定,我局对湖南黑金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水工程费用进行了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省建设厅《关于颁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有关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06〕330号)的规定,经审核:湖南黑金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水工程送审工程总造价为110245元,审核结论:湖南黑金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水工程总造价为9197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