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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强降雨天气卫生应急工作的紧急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强降雨天气卫生应急工作的紧急通知
(苏卫传〔2010〕31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各有关单位:

  据省气象局预测,5月13日-15日,全省有阵雨,其中沿江和苏南地区雨量小到中等;16日-17日,我省将有一次大范围较强降水过程,其中沿江和苏南地区有中到大雨,局部地区有暴雨,并将伴有短时间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另外,21日前后我省还将有一次明显降水。按照《省应急办转发国务院应急办关于做好强降雨天气应对工作紧急通知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全省强降雨天气卫生应急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把做好强降雨等自然灾害的卫生应急工作作为卫生部门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当前要通过气象部门充分认清今年的汛期形势,密切关注当地汛情动态,结合可能出现的灾情,认真落实救灾防病工作责任制,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准备到位,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和事件造成的危害。

  二、强化培训,熟悉预案

  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而预先制定的应对方案,提供了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基本规则。各地要按我厅印发的《江苏省救灾防病预案》、《江苏省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预案(试行)》等预案,指导和规范包括强降雨在内的各类自然灾害的卫生应急工作。要加大救灾防病应急预案、方案等的培训力度,确保按照预案的规定认真做好卫生应急的应对准备、预测预警、应急处置、事后评估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三、做好准备,积极应对

  各地、各单位必须本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救灾防病应急预案、方案、规范和指南等的制定和完善。同时要结合实际,组建若干重大自然灾害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和预备队伍,并做好必要的应急药品、器械等物资储备。要强化卫生应急专业队伍的技术培训和演练,熟练掌握医疗救援、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的各项紧急应对措施,全面提高实战水平和处置能力。灾害发生后,要迅速组织应急队伍赶赴灾区现场,确保科学、有序、高效地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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