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资格审查,保证参培学员真实性
1、加强资格审查。凡本市户口,年龄在16周岁至50周岁,具有小学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返乡农民工或在城市尚未找到工作的农民工,及未参加过政府资助培训(如惠农工程)的学员,均可申请参加惠农工程。
2、规范参培学员管理。把学员学籍管理与户籍结合起来,确保学员的真实性,建立参培学员登记表,须有学员的户籍地址、联系方式和本人签名及参加培训时的照片,详见附件一。
(二)规范办班程序,强化教学管理
1、保证教学时数及培训人数,是保证培训效果的前提。理论培训不得少于40学时,每班人数原则上控制在150人以内;实训时间不得少于200学时,每名实训教师所带学员不得超过15人。
2、因材施教,妥善处理工学矛盾。针对建筑业农民工文化程度较低、施工季节性强、流动大的特点,坚持培训贴近实际,妥善处理工学矛盾。按照惠农工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尽量采用电化教学、案例教学和“手把手”等教学方式开展培训,实施课堂教学和现场实训教学“一对一”相结合的方式,让农民学员易学易懂易记,实训中要求按照实训师傅讲解、演示、学员练习、实训师傅讲评的方式进行,避免实训流于形式,让参培学员掌握应知应会、掌握基本实用技能。
3、坚持备案制度。办班前,应先拟定参培人员名单及教学计划,并提前1周报市城乡建委备案,经同意后方可开班;培训班结束后,10日内应上报培训及就业情况报表。
4、建立教学日志。培训中,建立学员参培日志和教师教学日志,规范教学管理。学员参培日志由参培学员每天填写,内容包括上课起止时间、教师及授课主要内容,详见附件二;教师教学日志由教师每天填写,包括上课起止时间、教学手段、主要教学内容及参培学员人数,详见附件三。
5、加强督导管理。总督导单位聘请区县建委纪检干部或部分培训单位负责人作为项目督导员,开展对项目实施单位“一对一”督导,并对督导员进行培训,要求督导员切实履行职责;并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监管;对发现的问题,现场督促整改。督导员应履行好职责,督导时应认真填写督导巡查记录,记录应包括督导时间,项目实施时间、地点,教学内容,及教师、学员情况等,详见附件四;开班、考试、鉴定督导员必须到场,理论培训督导不少于2次、实训督导不少于3次。督导单位和督导员应在督导工作完成后1月内书面报告督导情况。
(三)强化考核及技能鉴定管理
理论培训结束后,要进行应知应会测试,以了解学员掌握情况。技能鉴定应由具有相应资质人员对申请技能鉴定人员逐项打分,明确考核鉴定结果,并签名,技能鉴定登记表详见附件五。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要加强对技能鉴定工作的指导,规范技能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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