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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林业厅关于评选表彰首届“湖南林业十大杰出青年”的通知


  4、社会公示(2010年10月1日至15日)。通过新闻媒体、《湖南林业》、《湖南林业科技》、湖南林业信息网等将20名正式候选人及其简介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公示时间内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遇异议,组委会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审定。对经核实确有问题的正式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正式候选人的资格,并按预备候选人的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5、投票评选(2010年10月16日至12月30日)。投票实行百分制。首先,将20名正式候选人事迹简介及选票刊登在《湖南林业》、《湖南林业科技》、湖南林业信息网让社会公众进行书面、网络和短信投票(其中书面投票占40%,网络投票占30%,短信投票占30%),投票结果占40%。其次,由评选表彰组委会全体成员与20 名候选人见面,进行当面考核,并结合其事迹进行审议,然后进行无记名投票,投票结果占60%。

  统计两项投票得分,总分前10名候选人由省林业厅授予 “湖南林业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总分11至15名候选人授予“湖南林业优秀青年”荣誉称号。授予称号对象分别在《湖南林业》、《湖南林业科技》、湖南林业信息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5天。公示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后按候选人的总分排名依次递补。

  6、颁奖典礼。将于2011年上半年在全省林业工作会议上举行颁奖典礼,对获奖对象进行表彰。获得首届“湖南林业十大杰出青年”者颁发奖金、奖杯和荣誉证书;获得首届“湖南林业优秀青年”者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7、巡回报告。2011年上半年将组织首届“湖南林业十大杰出青年”获得者到部分市(州)、县(市、区)作优秀事迹巡回报告。

  三、有关要求

  1、要积极宣传,拓宽推荐渠道。各级林业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广开视野,广辟渠道,面向基层林业企事业单位做好推荐工作。推荐人选要兼顾青年科技工作者、青年公共管理与服务工作者、青年企业管理工作者、青年教师、青年工人等,重点关注默默奉献工作在基层第一线的先进青年典型。

  同时,欢迎全省非公有制林业单位或个人直接向首届“湖南林业十大杰出青年”评选表彰组委会进行推荐或自荐。

  2、要严格把关,确保推荐质量。各推荐单位要对申报人选进行直接考察,广泛听取广大青年和群众的意见,听取被推荐人选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听取居住地县级(含)以上纪检、计划生育和公安等部门有无违纪、违规和违法的意见,认真核实申报表及其先进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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