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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十六铺码头试运行期间港口经营的批复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十六铺码头试运行期间港口经营的批复
上海金岸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十六铺码头经营管理资质申请的请示》(沪申金发〔2010〕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自2010年5月1日起在该码头开展港口旅客运输服务经营业务,试运行期满后请及时办理港口经营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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