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举办2010年全国中小学校长校园安全管理国家级远程专题培训的通知
(黑教办[2010]19号)
各市(行署)教育局,省农垦、森工总局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0年全国中小学校长校园安全管理国家级远程专题培训的通知》(教人厅函﹝2010﹞2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对象和形式
全省的培训内容、对象按照国家确定内容不变,实施培训对象全程脱离工作培训,由省基础教研干部培训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省设立分会场,各市(行署)、县(区)分别设立分会场组织培训。开学典礼省分会场统一组织,各市(行署)、县(区)以不同形式组织收看,培训阶段由各市(行署)、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省农垦、森工系统比照各市(行署)、县(区)组织培训工作。
二、时间安排
1.6月10日举行开班仪式。主会场在北京,我省在哈尔滨市设立分会场,哈尔滨市组织市、县(区)主管安全工作的教育局长和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相关培训机构的教师共100名在哈尔滨南岗教师进修学校参加开班仪式。
2.6月20日至6月29日为培训阶段。
其中6月28日安排一次专家答疑。
三、培训组织与管理
组 长:张 信 教育厅副厅长
副组长:闫滨春 教育厅人事处处长
韩延平 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处处长
宋志辉 黑龙江省基础教研干部培训中心主任
组 员:张建华 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处副处长
衣心宇 黑龙江省基础教研干部培训中心副主任
林立民 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处主任科员
各市(行署)、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由主管安全工作的局长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对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管理、总结工作。各市(行署)教育局、省农垦、森工总局教育局确定一名培训工作联络员,于6月8日前将名单通过电子邮件报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处。
邮箱:XXAQGLC@126.COM
四、培训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