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金岸公司临时从事秦皇岛路水门和其昌栈水门运营管理的批复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金岸公司临时从事秦皇岛路水门和其昌栈水门运营管理的批复
上海金岸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其昌栈、秦皇岛路水门经营管理资质申请的请示》(沪申金发〔2010〕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临时从事秦皇岛路水门码头和其昌栈水门码头的运营管理工作,临时营运期从2010年4月20日至2010年11月30日止。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