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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

  1.3 现浇板配筋设计宜采用热轧带肋钢筋细且密的配筋方案。
  1.3.1 屋面及建筑物两端的现浇板及跨度大于4.2m的板应配制双层双向钢筋,钢筋间距不宜大于150mm,直径不应小于8mm。
  1.3.2 外墙转角处应设置放射形钢筋,钢筋的数量、规格不应少于7Φ10,长度应大于板跨的1/3,且不得小于1.2m。
  1.3.3 在现浇板的板宽急剧变化处、大开洞削弱处等易引导收缩应力集中处,钢筋间距不应大于150mm,直径不应小于8mm,并应在板的上表面布置纵横两个方向的温度收缩钢筋。板的上、下表面沿纵横两个方向的配筋率均不应小于截面积的0.15%,且不小于Φ6@200。
  1.3.4 管线应尽量布置在梁内,当楼板内需埋置管线时,管线必须布置在上下钢筋网片之间,且不宜立体交叉穿越,确需立体交叉的不应超过二层管线。线管在敷设时交叉布线处可采用线盒,同时在多根线管的集散处宜采用放射形分布,尽量避免紧密平行排列,以确保线管底部的混凝土浇筑顺利且振捣密实。当两根以上管并行时,沿管方向应增加Φ4@150宽500mm的钢筋网片,做到在应力集中部位有双层布筋。
  1.4 现浇板强度等级不宜大于C30,当大于C30时,应采取抗裂措施。
  1.5 剪力墙结构住宅结构长度大于45m且无变形缝时,宜在中间位置设置后浇带。后浇带处应设置双层钢筋,后浇带混凝土与两侧混凝土浇筑的间隔时间不宜小于2个月。
  1.6 预拌混凝土使用单位在订购预拌混凝土前,应根据工程不同部位和环境提出对混凝土性能的明确技术要求。掺合料总掺量不应大于水泥用量的30%。
  1.7 对高强、高性能和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建设单位、施工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参与配合比设计。
  1.8 模板支撑系统必须经过计算,除满足强度要求外,还必须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
  1.9 后浇带处应采用独立的模板支撑体系,浇筑前和浇筑后混凝土达到拆模强度之前,后浇带两侧梁板下的支撑不得拆除。
  1.10 应加强对现浇楼板负弯矩钢筋位置的控制。控制负弯矩钢筋位置应设置足够强度、刚度的通长钢筋马镫,马镫底部应有防锈措施。双层上排钢筋应设置钢筋小马镫,每平方米不得少于2只。
  1.11 在混凝土浇筑时,对裂缝易发生部位和负弯矩筋受力最大区域应铺设临时性活动跳板。
  1.12 预拌混凝土在运输、浇筑过程中,严禁随意加水。
  1.13 现浇板浇筑时,应振捣充分,在混凝土终凝前应进行二次压抹,压抹后应及时覆盖和浇水养护。
  1.14 现浇板养护期间,当混凝土强度小于1.2Mpa时,不得进行后续施工。当混凝土强度小于10Mpa时,不宜在现浇板上吊运、堆放重物。吊运、堆放重物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冲击。
  1.15 主体验收前,应对现浇楼板进行检查,发现裂缝立即处理,并形成记录。
  二、 填充墙裂缝
  通病表现形式: 不同基体材料交接部位易产生裂缝;填充墙临时施工洞口周边易产生裂缝;填充墙内暗敷线管处易产生裂缝。
  治理主要措施:
  2.1 蒸压(养)砖、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类的墙体材料至少养护28d后方可用于砌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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