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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淄博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在市直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淄博教育先锋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第一阶段,从2010年4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活动,兴起创先争优活动的热潮。2011年“七一”前,市教育局党委对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淄博先锋党组织、淄博先锋共产党员进行表彰。
  第二阶段,从2011年7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2012年“七一”前后,根据中央、省市委的统一部署,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专项表彰。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淄博教育先锋活动的主要方式:
  (一)动员部署。各单位党组织通过召开部署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对活动作出安排部署。
  (二)制定方案。基层党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活动主题、实践载体、争创目标,经上级党组织审核后,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及时吸收党员群众合理的意见建议。
  (三)公开承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通过适当形式作出公开承诺,承诺内容要与抓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相衔接,进一步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接受党员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四)领导点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适时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淄博教育先锋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地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联系互动。
  (五)定期通报。每季度,基层党组织将领导点评情况和公开承诺内容的践诺情况向党员群众通报,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查找问题和不足,找准努力方向。
  (六)群众评议。每半年,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淄博教育先锋活动情况,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七)评选表彰。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淄博教育先锋活动情况进行考核,适时评选表彰。评选表彰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教育局党委成立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淄博教育先锋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科,负责对局属单位活动的组织、指导。各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和工作机构,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切实抓好本单位活动开展。要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山东教育报?淄博专刊》、淄博教育信息网、校报校刊、校园网以及其他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淄博教育先锋活动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方法步骤,宣传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注重用身边典型教育引导身边人,在市直教育系统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山东教育报?淄博专刊》、淄博教育信息网要开设“创先争优、争做淄博教育先锋”专栏,及时宣传报道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营造良好氛围。设计“淄博教育先锋”标识,着力打造“淄博教育先锋”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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