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金融机构要把支持“扩内需、调结构、促转型”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信贷政策、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发挥信贷杠杆的引导作用,着力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我市工业经济、“三农”、“南水北调”、节能环保、低碳经济、基础设施以及居民消费等经济发展重点领域的信贷投入,加强对国家十大振兴行业和辖内重要行业、重点产业的支持,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用好各类政府基金、财政贴息等补偿手段,加强对工程技术研究、高新技术产业、高技术示范工程、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方面的信贷投入,促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要充分运用中央银行征信系统,改进授信措施,通过优化信贷结构扶优限劣,改进节能环保领域的金融服务工作。
三、保持信贷投放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加大对工业企业的信贷支持
各金融机构要结合“项目提速年”活动,强力支持实施工业三大“战略工程”。一是要采取银团贷款、结构化融资等形式,加大对大企业、大项目、具有区域优势和区域特色的优势产业的信贷支持,推动“3121”投资促进计划的落实。通过开展资产异地抵押登记、集团授信业务以及发放并购贷款等,支持企业战略重组及产业聚集区发展;积极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和技术改造贷款,支持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二是要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为宗旨,制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战略目标,建立高效的贷款审批机制,采取梯度发展思路,延伸服务内涵,确保中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大型银行要扎实开展“双百双千”活动,在选择西峡县作为小企业信贷试点的基础上,要扩大范围,选择有特色、有前景的小企业进行典型引路的活动;继续开展对中小企业的财务辅导、加快自律互助担保组织建设、创新中小企业信贷产品三项创新性工作,扩大中小企业财务辅导工作范围,纳入辅导的中小企业要比上年增长10%;探索采用更加积极灵活的贷款方式,在贷款额度、贷款用途、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等方面体现差异化,提高金融产品对小企业的适用性,不断提高小企业贷款比重;建立垂直的小企业信贷管理机构和正向激励机制,制定专门的小企业信贷审批流程和考核体系,强化对小企业金融服务人才的培训;加强与担保机构、行业担保协会的合作,有效发挥担保机构的作用,支持块状经济和产业聚集区的发展。三是要立足实际,着力缓解企业资金供需矛盾。当前,要重点在战略支撑产业、战略先导产业和战略基础产业上下游相关企业之间开展产业链融资,可选择好的环节实行贷款封闭管理等措施,对与重点建设项目建立稳定供应关系的企业,开展订单融资,对因原材料和产品资金占压造成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开展存货、供应链和应收账款质押等方式的融资。积极宣传和推介金融市场产品,推动金融机构和企业对金融市场的参与度,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四是要继续加强银企洽谈项目对接,努力满足企业发展对信贷资金的需求。人民银行、银监局系统要积极探索促进银企合作的新形式、新方法,进一步提高银企合作的效率和质量,配合当地政府分行业、分专题、分层次适时召开银企洽谈会,并加强对签约资金落实情况的监测和督促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