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工商管理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保障城区噪声污染治理工作收到实效,市政府成立南阳市城区噪声污染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城区噪声污染治理责任制,落实治理责任。对完不成噪声治理任务的相关单位要实行通报制度,并严格进行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考核,要切实加强城市噪声防治工作,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二)调查摸底,宣传发动
全面调查城区娱乐场所、建筑施工单位、商业噪声、交通运输、社会生活噪声排污状况;对业主进行深入细致的宣教动员工作,在南阳电视台、南阳日报、南阳晚报、南阳广播电台滚动宣传综合整治规定。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本部门整治噪声方面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要求噪声污染源单位制定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时间,防止噪声污染。新闻媒体对噪声污染屡次整治不到位的单位要进行曝光。
(三)强化督查、加强整改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督查,对噪声污染源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对拒不执行整改要求的,视情节依法予以处罚;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要依法查处,并责令其停业、搬迁、关闭;对整治过程中寻衅滋事、妨碍公务、侵害执法人员合法权益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南阳市中心城区噪声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陈光杰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李 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宋宽军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 员:
勾志强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建生 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杨洪甲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杜荣峙 市工商局副局长
贾廷选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张群林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张建新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