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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中心城区噪声污染治理实施方案通知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工商管理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保障城区噪声污染治理工作收到实效,市政府成立南阳市城区噪声污染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城区噪声污染治理责任制,落实治理责任。对完不成噪声治理任务的相关单位要实行通报制度,并严格进行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考核,要切实加强城市噪声防治工作,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二)调查摸底,宣传发动

  全面调查城区娱乐场所、建筑施工单位、商业噪声、交通运输、社会生活噪声排污状况;对业主进行深入细致的宣教动员工作,在南阳电视台、南阳日报、南阳晚报、南阳广播电台滚动宣传综合整治规定。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本部门整治噪声方面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要求噪声污染源单位制定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时间,防止噪声污染。新闻媒体对噪声污染屡次整治不到位的单位要进行曝光。

  (三)强化督查、加强整改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督查,对噪声污染源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对拒不执行整改要求的,视情节依法予以处罚;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要依法查处,并责令其停业、搬迁、关闭;对整治过程中寻衅滋事、妨碍公务、侵害执法人员合法权益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南阳市中心城区噪声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陈光杰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李 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宋宽军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 员:
  勾志强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建生  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杨洪甲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杜荣峙  市工商局副局长

  贾廷选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张群林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张建新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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