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继续对现行的项目进行清理,进一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凡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能够自我管理的,坚决予以取消和调整;凡能够采用事后监管方式解决问题的,不再采用事前审批的方式;凡能够下放的审批权坚决下放。进一步规范保留项目的运行管理,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固化流程,提高审批效能。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经常性、动态性、长效性的监督机制。
(九)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规范建设。重点围绕建立健全行政服务中心(大厅)运行、管理、监督机制,强化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探索规范化管理的有效途径。推广成立行政审批机构整建制进驻中心(大厅)的模式,真正实现职能部门“一个机构对外、一个机构履职、一枚印章审批”。完善行政服务中心联审联批、“绿色”通道、全程代办、特事特办等服务措施,优化、固化操作规程,形成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机制。深入开展争创“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完善管理和服务制度,促进服务水平提升。进一步加大监督监察力度,实施动态性跟踪问效,查纠存在问题,确保中心(大厅)健康有效运行。
(十)全面推进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按照全省统一部署,2010年要全面完成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任务,实现对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施政情况的实时监控、预警纠错和绩效考评,促进政府系统依法、高效、规范行政。市、县两级要建立领导和工作机制,明确主管领导、主管机构和具体人员,明确职责任务、质量标准和完成时限,确保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三、构建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政府统一领导,监察机关组织协调,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为“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此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注重调查研究,研究部署,有效推进工作;分管领导要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把“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推进。
(二)明确工作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专项工作牵头负责制。2010年,全市“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工作分工如下:加强对“扩内需、促增长”政策措施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由市发改委、财政局、监察局牵头负责;服务企业发展工作,由市工信局、商务局牵头负责;综合治理重大在建项目建设环境和企业周边治安环境工作,分别由市优化办、交通运输局、南水北调南阳中线办、公安局等部门牵头负责;规范涉企收费和推行“一费制”工作,由市财政局、发改委、优化办牵头负责;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市优化办牵头负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由市编办牵头负责;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由市监察局、工信局牵头负责;落实行政问责制工作,由市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各责任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把牵头负责的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