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抓紧完成“十一五”建筑节能目标任务的紧急通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抓紧完成“十一五”建筑节能目标任务的紧急通知
(建科〔2010〕110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城乡建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和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十一五”建筑节能任务的通知》(建科〔2010〕73号),现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建筑节能作为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厅已于2007年制定了《安徽省建筑节能专项规划》,明确规定了“十一五”建筑节能目标。为保障目标的顺利实现,各市要对照规划要求,充分认识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采取强有力、见效快的政策措施,确保实现“十一五”建筑节能目标。

  二、各市要建立健全从市到县的建筑节能监管工作体系,层层落实建筑节能组织领导机构和责任人,组织开展本地区建筑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

  三、各市要加大《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宣贯和培训,积极开展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管体系建设和高等院校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示范工作,加强对公共建筑空调系统的运行管理,严格执行夏冬季空调温度设置标准。

  四、积极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和自查自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今年9月底前我厅将组织两次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专项检查,重点针对小城市、县城和建制镇新建建筑工程进行检查。请各市积极落实,做好备查工作,全面实现“十一五”末全省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施工执行率达到96%以上(含所辖县)的目标。

  各市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目标明确、措施可行的2010年建筑节能实施方案,并于6月底前报我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