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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农村和社会发展处。

  拟订生物技术及产业化、农业及农村科技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推进农业、生物产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攻关、应用示范及产业化;促进人口与健康、医疗卫生、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海洋、公共安全等领域科技发展;指导农业、生物科技园区和产业基地建设。

  (七)科技服务与管理处。

  拟订科技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科技成果评价、登记、奖励、技术保密和技术转移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技术市场、信息服务市场、科技与信息中介组织;承担科学技术奖评审、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以及科技和信息化展览、技术交易会的组织工作;指导科技统计、信息行业统计工作;指导科技信息库和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

  (八)电子信息处。

  拟订和组织实施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监测分析电子信息产业运行,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有关问题;组织推进电子信息科技攻关重大专项与产业化;协调指导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建设。

  (九)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

  拟订和组织实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技攻关重大专项与产业化;负责组织“双软认定”、重点软件和动漫企业认定工作;指导软件产业基地建设;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十)电子政务处。

  统筹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组织编制电子政务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投资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审核、管理、验收和绩效考核;组织协调市级电子政务项目建设与应用,指导政府网站建设;组织推进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和共享;统筹协调全市信息化公共平台建设和管理。承担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

  (十一)信息化发展处。

  推进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推进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协助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进国家、省、市信息化应用重点工程;负责全市智能卡、电子标签规划和协调管理;推广信息化领域新技术、新标准;组织开展信息化指标测评。

  (十二)网络与信息安全处。

  负责全市网络、信息安全和信息化基础设施的规划与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和网络信任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全市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信息安全风险测评等基础性工作;协调推进国家、省、市信息网络与信息安全重点工程建设和区域信息基础设施资源共享。推进面向社会服务的信息网络互联互通,促进“三网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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