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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潮州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潮州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潮府办〔2010〕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潮州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迳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反映。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2010年潮州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及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自2009年开始组织开展为期两年左右的食品安全整顿。一年多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生产和进出口、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畜禽屠宰、保健食品的集中整顿工作,突出做好问题乳粉、“地沟油”等食品安全热点问题的查处工作,深入开展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行动,食品安全整顿取得阶段性成效,保持了我市食品安全总体稳定的良好态势,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巩固前一阶段工作成果,做好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0〕17号)和《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0年广东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2010〕6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各级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相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
  巩固2009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成果,继续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使我市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确保如期实现国务院及省政府提出的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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