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会计科。
负责管理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业务培训、继续教育工作;监督检查会计工作、会计资料情况;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代理记帐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会计、注册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办理高级会计师资格的申报;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
(十五)绩效评价科。
拟订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办法;拟订公共资源统计评价政策,建立公共资源统计报告制度,统一提供和发布公共资源有关信息;组织公共资源管理研究和发展预测分析,建立公共资源数据库,促进建立相关预警机制;组织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会计决算报表汇总和分析;组织实施财政支出效益评价工作。
(十六)外经金融科。
负责外经贸、旅游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和执行涉外、地方金融机构的财政政策;指导和监督外经贸、旅游、外商投资企业、境外企业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管和市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境外企业和有关涉外收入的监缴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办理外国政府贷款及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转贷业务;对分管部门预算执行、专项资金的使用、财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非贸易外汇管理工作。
(十七)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
组织拟订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及资产费用标准,参与提出有关年度预算计划;承担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等事项审批工作;承担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监缴工作;承担行政单位未脱钩经济实体、事业单位创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以及市级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承担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统计报告等工作。
四、人员编制
(略)
五、其他事项
(一)肇庆市财政局契税征收管理分局为市财政局直属正科级行政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负责端州区范围契税、耕地占用税直接征收和做好减免审批、税收稽查、会计核算及票证管理等具体工作。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另行核定。
(二)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监管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市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单位未脱钩经济实体、事业单位创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等国有资产;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管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