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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肇庆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拟订和执行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开支标准和政府采购政策、制度、监管;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及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制度,负责市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监管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执行社会保障资金财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制度、代建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涉外企业财务制度和农村财务制度。

  (七)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制度;负责本级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管;负责市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执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公共资源统计分析及评价;组织开展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会计决算报表汇总和分析。

  (八)参与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总量研究;组织调度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参与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概、预算审核,负责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审核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参与项目竣工验收;监督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指导全市政府采购和信息统计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管理。

  (九)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管理和指导社会审计工作。

  (十)管理资产评估行业;指导和监督评估机构和注册评估师业务,办理监管范围内涉及国有产权权益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和核准。

  (十一)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规和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

  (十二)承担财政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维护工作。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财政局设1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负责保卫、外事、接待、信访工作、政务公开;负责公文的分处、文印等工作;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印章管理管理工作;负责财政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维护,负责本局财务、车辆管理、机关后勤服务和物业管理等工作。

  (二)文秘科。

  负责管理局文书资料日常事务;负责撰写全局性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会议材料等;负责发文的审核、文字信息资料规范管理和财政科研组织落实工作;负责财政宣传和对外信息发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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