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肇府办[2010]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市重点项目建设,市政府决定成立市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刘惠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梁为东(市政府副秘书长)

  梁 驹(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成 员:梁钧权(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丰双太(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 平(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王 哲(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黄红敏(市教育局副局长)

  谢炳权(市科技局副局长)

  陈卓立(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思辉(市监察局副局长)

  梁寿元(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兆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吴叙生(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陈金銮(市环保局副局长)

  区汉聪(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冯 初(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谢桂坤(市水务局副局长)

  李国华(市农业局副局长)

  刘 方(市外经贸局副局长)

  邱建华(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