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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肇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七)负责对全市各广播电影电视机构实施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指导和推进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

  (十八)指导、监管民办机构从事演艺活动、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和出版活动。

  (十九)负责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负责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调研、会务、财务、统计、协调、督办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信访、政务公开和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等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

  (二)人事科(与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才培训、计划生育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组织文化艺术、新闻播音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审核本系统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等执业资格,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动文化系统文化体制改革;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监察工作。

  (三)艺术和社会文化科。

  管理艺术和社会文化事业,研究拟订艺术事业和群众文化、少年儿童文化、公共图书馆等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艺术创作、生产及直属艺术团体改革和业务建设;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利用,推进图书馆的协作与标准化、现代化建设;指导城乡各类群众文化设施和业务建设;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和社会文化活动;管理、协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承办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传承人的档案及数据库;协调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承担民俗文化的研究和整理工作。

  (四)文化市场科。

  指导文艺演出、文化娱乐、互联网文化、动漫、文化艺术品等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承担文化市场经营项目及活动(含涉外、涉港澳台商业演出)的审批审核工作;调查研究文化市场动态,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对文化市场稽查工作提出建议;负责监管民办机构从事演艺活动;承担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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