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组织开展为全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创业辅导;建立创业辅导基地,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为全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公共技术服务;负责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新产品;指导产品质量管理、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民营企业家的评选,开展为民营企业家的培训等服务工作。
(十三)指导全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财务会计、内部审计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办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部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中小企业办公室设4个职能科。
(一)综合科。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信访、接待、保密和会议组织安排;管理机关行政经费,监督管理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务群团、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发展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发展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政策规定;拟订鼓励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办法;指导全市中小企业的改革,引导中小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对全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全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宣传工作。
(三)规划发展科。拟订全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指导全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合理布局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提高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指导全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内部审计、资产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对外贸易和出口创汇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装备和项目、资金;负责全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统计工作;汇集、分析和发布经济技术信息,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以下产业集群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指导县以下产业集群的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