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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资产管理科。提出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的建议,负责企业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及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纠纷调处等工作;会同财政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事业单位投资形成的经营性国有资产、非经营性转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监管;拟订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对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进行预算管理;审核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拟订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负责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组织清算和收缴被撤销、解散单位的国有资产;拟订国有资产收益运用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对国有资产收益使用进行监督;对各县市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四)统计评价与业绩考核科。负责国有资产统计和所出资企业财务决算备案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对外发布统计信息;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拟订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政策及制度办法,组织所出资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负责所出资企业资产损失和不良资产核销工作;拟订并组织落实企业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研究和完善授权经营制度并监督执行;审查国有资产营运机构年度营运报告;综合考核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业绩;研究提出重大决策责任追究意见和措施;拟订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对所出资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进行调控,拟订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业绩合同、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方式并组织实施。

  (五)改革改组科。拟订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改革改组政策和措施;指导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组织拟订或审核、批准所出资企业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解散、清算、关闭破产、改革重组方案及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市级国有资产营运机构设立、变更、终止及授权营运国有资产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22名,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

  四、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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