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财务科。编制市级水利部门预决算,提出水利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建议;承担市级水利资金及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税收事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水利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四)发展规划科。拟订全市水利发展规划,组织、指导编制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审查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提出市水利建设投资规模、方向和项目安排建议;承担水利建设投资计划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水利综合统计分析工作。
(五)水政法规科(挂市水政监察支队牌子)。起草有关水利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有关政策;指导水政监察队伍建设、水行政执法和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查处涉水违法事件,调处县市区间水事纠纷;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和普法宣传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
(六)水土保持科。组织编制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和监测;组织实施重点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项目;承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核、监督实施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承担“四荒”治理开发的归口管理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水利局机关行政编制27名,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7名(含机关党支部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
五、其他事项
(一)潍坊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其主要职责:组织全市防汛抗旱工作,承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按照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和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市水利设施的水量;指导城市防汛工作。
(二)潍坊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其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水利移民工作的政策法规,编制全市水利移民规划,负责对全市水利移民安置、后期扶持项目及资金的监督管理;拟订水利移民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行业有关事项。
(三)潍坊市农田水利站加挂潍坊市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处牌子。其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村公共供水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农村公共供水工作的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农村公共供水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村公共供水工程的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水价核定等工作;负责协调处置全市农村公共供水行业突发性事件和供水应急调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