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务群团、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维护稳定工作;受理、协调、督办信访事项;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境)任务的审核上报和人员审查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商务系统的业务培训。
(三)政策法规科。负责商务领域的综合调研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参与组织局承办的重大商务活动;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按规定承办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调查的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地方综合应对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协议的咨询服务工作;建立管理全市对外贸易经济政策数据库。
(四)规划财务科。组织拟订全市商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有关商务综合统计、分析、信息发布及业务考核工作;承担内外贸各项业务资金、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五)市场秩序科。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负责生猪屠宰业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
(六)市场体系建设科。组织拟订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措施;推进流通标准化;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行业的监督管理和汽车以旧换新工作;承担设立直销企业审核上报相关工作。
(七)商贸服务管理科。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国内展览业、家政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推动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流通企业改革、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八)市场运行调节科。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按规定负责重要消费品(含肉类、食糖、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相关工作;承担重要生产资料流通和酒类流通管理工作;负责调度节日市场供应工作;拟订发展电子商务的政策和发展规划,指导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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