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我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命题教师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我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命题教师的通知
(闽教基〔2010〕3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
  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以来,在各地基层学校的支持下,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平稳进行,命题质量逐年提高。为更好地贯彻《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方案(试行)》(闽教基[2007]76号),使高中学业会考能更好地符合高中新课程改革和考试评价制度改革精神。经研究,决定建立我省“高中学生学业会考命题教师专家库”,经逐年培训后作为今后全省会考命题专家。各地要以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以下条件,认真组织推荐,所推荐的对象,无特殊理由不得拒绝参加全省统一命题工作。
  1.推荐条件:
  ⑴思想作风端正,身体健康;
  ⑵有丰富的高中教学、教研经验的在职教师或教研人员;
  ⑶从事普通高中学科教学工作6年以上,至少经历高中循环教学两轮以上;教研人员从事普通高中学科研究工作6年以上;
  ⑷中级以上职称,对高中新课程标准有较深入的研究;
  ⑸担任过高中年段或学科教研组长职务(教研人员除外)。
  2.推荐名额:每个县(市、区)推荐会考开考十门学科的教师各两名;设区市直属校按会考学科各推荐1-2人。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