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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闽委教宣〔2010〕12号)


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各高等学校:

  2010年春季新学期已开学。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确保我省高校持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高校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整改

  各地、各高校要继续坚持季度校园维稳情况排查调处报告工作制度,形成每季度定期组织开展一次校园维稳情况排查调处工作的长效机制。要坚持内紧外松和保密原则,按照“认真、低调、平稳、稳妥”的要求,严密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扎实推进。各本科高校、省属高职高专院校维稳办要于每季度末月30日之前,将本校维稳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向省校园维稳办(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报告。各市属院校维稳办要于每季度末月30日之前,将本校维稳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向设区市校园维稳办报告。各设区市校园维稳办要于下季度首月3日之前,将本地区校园维稳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向省校园维稳办(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报告。

  当前,各地、各高校要迅速集中开展第一季度高校安全稳定隐患大排查。重点检查:学校教室、图书馆、实验室、礼堂、食堂、师生宿舍等人员聚集的重要场所安全防范情况;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方面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的情况;学校班车及校园、校园门前等交通安全情况;后勤管理工作和饮食卫生及安全情况;校园周边环境及治安状况;教育教学管理、毕业生思想动态、敌对势力渗透和网络信息安全、容易引发群体性事端的人员及群体以及与师生切身利益攸关等问题的安全稳定管理工作、措施制度和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等等。检查要覆盖学校每一个部位,不留死角,对于排查出的安全稳定隐患要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并立即整改,对于暂时整改不了的,要制定应急预案,并明确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各地、各高校要根据排查情况,形成2010年第一季度高校安全稳定排查书面报告。

  二、继续强化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管理

  要切实加强高校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各地、各高校要建立“月研判”工作机制,认真、及时、全面地做好校园安全稳定信息的搜集、分析、研判工作,切实掌握影响稳定的重点学校、重点群体、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研究采取具体措施,逐项落实工作任务。遇有敏感时期和特殊情况,各地、各高校要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相关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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