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成员单位及主要职责
工作小组成员单位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部驻广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省内各直属海关包括广州海关、深圳海关、黄埔海关、拱北海关、汕头海关、江门海关、湛江海关等9个单位组成。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担任召集单位。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从申报企业的生产制造能力、财务经营状况、研究开发能力、合同证明文件等方面确认申报企业的资格,对企业的提交的零部件项目是否属于免税范围,申报数量是否符合文件规定等提出审查意见。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技术改造投资处承担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落实工作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办工作小组交办的有关事项。
三、工作规则
每年3月,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对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并结合各成员单位意见提出初审意见(草案)。4月上旬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召开初审工作例会,联合对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提出的初审意见(草案)进行审议,并形成会议纪要,上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申报事项如有调整,以上级部门通知为准,并相应调整会议时间。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初审工作,主动研究推动落实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问题,并积极联系相关业务执行部门,主动帮助企业做好办理相关后续手续的衔接工作。要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我省装备制造业发展,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附件:
广东省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初审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召集人:
蔡 勇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成 员:
许晓雄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技术改造投资处处长
陈文泉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技术改造投资处副处长
黄 江 财政部驻广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业务一处处长
古 莉 广州海关关税处主任科员
王明瑞 深圳海关关税处副处长
谢 锐 黄埔海关关税处主任科员
方丽君 拱北海关关税处主任科员
肖天峻 汕头海关关税处减免税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