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建立项目实施保障协调机制
(一)成立项目联络协调小组,有关部门和地市参加,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为召集人。
(二)每年3月和9月底召开项目联络协调小组工作会议,研究下一步推进项目实施的措施。
(三)每年3月,根据项目实施情况修订工作手册。
(四)由省实施《规划纲要》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纪委,按照粤委办发电[2010]22号文要求,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督查指导。
附件:1、关于工作手册的五点说明
2、重点扶持光伏企业目录
3、重点招商引资企业目录
4、重点突破关键技术目录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关于工作手册的五点说明
一、关于制定工作手册的必要性
薄膜太阳能电池研发生产及应用项目是《〈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实施方案》确定实施的重大项目之一,也是有机会和条件先行培育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汪洋书记在省委十届四次全会上强调要全力以赴抓落实。省纪委《关于深化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重大项目和重要工作限时办结制,提高执行力。
二、关于三个机遇点
1、全球光伏产业爆发增长的市场机遇。美国奥巴马政府为应对金融危机,提出了以新能源发展为重点的总额达7000多亿美元的巨额经济刺激计划。目标是在未来三年内将新能源产量翻一番,2012年全国发电量的10%将来自新能源,2025年增至25%;未来10年投资1500亿美元用于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项目的研发和推广。欧盟的新能源政策提出“可再生能源路线图”,将在未来6年内增加约10亿欧元的科研投入,进一步推广以太阳能为重点的可再生能源,到2020年使可再生能源在总能源消耗中占20%。近5年来,光伏产业年均增长率在40%以上。据预测,2015年光伏发电成本将与火力发电成本相当。到2050年太阳能在全球能源结构中所占的份额将超过20%,经济规模将达到100万亿以上。
2、国家大力推进光伏等新能源开发利用的政策机遇。2009年我国光伏电池总产量约占全球总产量的30%,主要集中在晶体硅电池领域。2009年11月,温家宝总理向首都科技界发展讲话,强调重点发展新能源等五大新兴战略产业。2009年来,光伏产业进入政策颁布密集期:国务院《
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2009-2011年)》将光伏产业列为调整振兴重点;
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的实施意见》、《
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科技部、
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的通知》。《新能源产业振兴规划》也将于近期出台。